騙取醫保基金,華科大同濟醫院被罰5900余萬元
2022年04月21日 10:14 4761次瀏覽 來源: 人民日報 分類: 重點新聞 作者: 孫秀艷
2022年3月,國家醫保局根據舉報線索,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市場監管總局,對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(簡稱“同濟醫院”)進行飛行檢查,指導湖北省醫保局、武漢市醫保局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處理。國家醫保局基金監管司負責人通報,經查發現,2017年1月—2020年9月期間,同濟醫院存在串換、虛記骨科高值醫用耗材問題,騙取醫保基金支付23343609.64元。
武漢市醫保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》作出如下處理:1、責令整改;2、對該院自查并主動退回騙取醫保基金金額19157462.10元處2倍罰款38314924.20元;對檢查發現的騙取金額4186147.54元處5倍罰款20930737.70元,合計59245661.90元;3、責令該院暫停骨科8個月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;4、依法依規向公安、市場監管、藥監、衛生健康、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移送該案問題線索。目前,醫保基金損失已全部退回,罰款已全部執行完畢。
飛行檢查還發現同濟醫院2021年其他醫療行為涉嫌違規使用醫保基金9107.41萬元,目前仍在進一步核實處理中。
下一步,湖北省醫保局、武漢市醫保局要按照職責分工,對飛行檢查發現的其他問題復核查實,督促同濟醫院嚴肅整改;同時,切實保障參保群眾就醫權益,在同濟醫院暫停骨科醫保服務期間,有序引導參保患者前往其他醫院骨科就醫。
相關負責人表示,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“看病錢”“救命錢”,任何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,損害的都是全體參保人的權益,醫保部門將以“零容忍”的態度嚴肅查處。對涉案定點醫療機構,按照相關法律法規,不僅要處以行政罰款,還要暫停直至解除醫保服務協議;涉及犯罪或其他領域有關問題的,還要向司法、紀檢監察、衛生健康等部門移送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以同濟醫院違法違規案件為戒,樹牢守法意識,自覺規范醫療服務行為,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優質的醫療服務,切實履行好規范使用醫保基金的主體責任。
責任編輯:彭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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